砂拉越.古晋:“驱魔大师”指家中有恶魔,妇女奉上18万财物助驱魔


(砂拉越.古晋12日讯)“驱魔大师”以中年妇女的家有住了很久的“恶魔”,并指该“恶魔”会取她儿子的性命为由,要妇女给她18万令吉存款和珠宝,以协助驱魔。

此案被告李某(33岁)为中国籍女子,今日在古晋推事庭面控,惟不认罪。推事原定今日为案件的预审文件处理,但基于婆罗洲高原监狱和法庭方面没被通知,因此被告今日没带往法庭,推事定6月18日为案件的预审文件处理。

由于被告是外籍人士,因此不得保外,还押在婆罗洲高原监狱候审,其护照也交由法庭保管直到案件结束。

被告在2019年4月21日在美里由商业罪案调查组逮捕。她和两位未落网的同谋在砂拉越多个地区行骗。被告也将在诗巫和美里推事庭面控。

被告在古晋面控的控状指她在2019年4月11日,在石角新市镇的某停车位,以为55岁华裔妇女的住家驱魔为由,指示受害者交出18万令吉及珠宝首饰。

有关的18万令吉现金分三次在2019年4月11日,在3哩一带的银行由受害者提出并交给被告。

被告与同党当时告诉受害者,指她住家在9年前闹鬼,而且有恶魔住在她家,并要与她儿子结婚。但她儿子一旦跟她结婚,就会死。

被告与同党说可以帮助受害者住家驱魔,但是必须交出18万令吉的存款和首饰,并指会在驱魔仪式后将现金和珠宝首饰归还。

被告在驱魔仪式后,将一个相信是装有受害者现金和珠宝的纸袋交给受害者,并指示她在一星期后才打开。受害者在一星期后,打开被告所给的纸袋,发现纸袋里仅有2瓶矿泉水和4瓶豆浆水。受害者因此在2019年5月6日前往警局报案。

被告此举抵触刑事法典420条文,并可与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少1年,最长10年另加鞭刑和罚款。

资讯来自:对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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