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索赔法庭的索赔程序或流程:Small Claims Court


很多人在面对债务纠纷时不知所措,虽然解决债务纠纷的途径有很多,其中通过法律途径或民事诉讼,却又担心费用过高,所为“伤人七分,损己三分”,还没打赢官司,就必须自伤三分花钱支付律师费了。如果债务数额不高,所获得的赔偿或索赔可能不够支律师及其它费用。

小额索赔法庭(Small Claims Court)的成立,为小额索赔或诉讼带来一道希望之门,索偿方或原告无需聘请律师,而且一般费用只需100令吉左右。

小额索赔法庭能处理的案件,没有被规定,如,朋友借钱不还、拖欠工资、拖欠房租、拖欠服务费等等民事诉讼,但索赔的数额以5千令吉为限,及索偿方或原告必须是个人,不能是有限公司。

小额索赔法庭的索赔程序或流程:

A)入禀法庭提呈诉讼:

1)亲自推事庭登记处,告诉柜台服务员,说要申请小额索赔诉讼(Saman Tuntutan Kecil)。

2)填写诉讼表格Form 198。该表格必须准备4份提呈给推事法庭的办事柜台及支付手续费20令吉。

3)控方将法庭处理后的索赔表格提交给辩方,如果亲自提交,请确保获取对方签收,如果是使用邮寄方式,请使用挂号信pos daftar/Registered Post。

4)控方成功提交文件后,控方须回到法庭做送达宣誓书(Affidavit of Service),并支付8令吉费用。

B)如果对方(辩方)拒绝回复,或在指定限期内没有回复:


5)法庭可以延后再审,或根据第201号表格(Form 201)发出指令,指示辩方在限期内支付赔偿给控方。

C)如果(辩方)承认索赔:

6)法庭则可以根据第204号表格(Form 204)发出指令,指示辩方在指定限期内支付赔偿给控方。

D)如果(辩方)不承认索赔:

7)辩方必须在收到该文件的14天之内,提呈抗辩书或第199号表格(Form 199)。辩方也可以提呈任何反诉。

8)该表格必须准备4份提呈给推事法庭的办事柜台并支付抗辩手续费8令吉,及20令吉反诉手续费(如有反诉)。

9)辩方将法庭处理后的抗辩书提交给控方,如果亲自提交,请确保获取控方签收,如果是使用邮寄方式,请使用挂号信pos daftar/Registered Post。

E)如果(辩方)提呈反诉:

10)控方必须在收到该反诉文件后,必须提呈反诉抗辩书或第200号表格(Form 200)。

11)该表格必须准备4份提呈给推事法庭的办事柜台并支付(反诉抗辩)手续费8令吉。

12)控方提交反诉抗辩书给辩方,如果亲自提交,请确保获取对方签收,如果是使用邮寄方式,请使用挂号信pos daftar/Registered Post。

F)上庭聆听及诉讼:

13)双方带齐所有文件、证人(如有),在法庭书写指定的时间上庭聆听及诉讼。

14)如果(辩方)缺庭,法庭可以延后再审,或继续聆听及诉讼,或根据第202号表格(Form 202)发出指令,指示辩方必须在指定限期内支付赔偿给控方,及辩方的反诉被驳回。

15)如果(控方)缺庭,法庭可以延后再审,或继续聆听及诉讼,或根据第203号表格(Form 203)发出指令,指示控方必须在指定限期内支付反诉赔偿给辩方,及控方的索赔被驳回。

16)经过上庭聆听后,双方决定和解。法庭则可以根据第206号表格(Form 206)发出指令,指示一方必须支付赔偿给另一方。

17)双方无法和解,通过诉讼后法庭给予判决,法庭则可以根据第207号表格(Form 207)发出指令,指示一方必须支付赔偿给另一方。

18)法庭有权利指示败方支付相当于或不超过100令吉的庭费给以胜方。

19)当法庭给予判词后,胜方需要准备4份书写判词并提呈给法庭的办事柜台,并支付20令吉手续费。当法庭盖印与批准后,胜方需要将一份提交给败方。

G)如果败方不愿意根据指令支付赔偿:

20)依据2012年法院条规第93(16)条规,若败方不遵从指令,胜方可以提呈第208号表格(FORM 208)给法庭。法庭将会将会要求败方出席并给予合理解释。法庭则可以抵押或变卖败方的产物(第84号表格),或分期付款给胜方,或判决败方入狱。

更多小额索赔法庭的条件及权力范围,请参考以下链接:
http://www.malaysiadiy.info/2018/12/blog-post_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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