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售超值优惠券后…突停业!2知名海鲜餐厅老板涉诈欺,被判「入狱1446年」


泰国曼谷知名海鲜餐厅(Laemgate Seafood Restaurant)去年在网路上贩售超便宜餐点优惠券,吸引大批民众购买,但事后却表示无法取得足够货源与食材来满足顾客需求,3月宣告停止营业,数百名消费者气得报警。 2名餐厅老板因触犯公众诈欺等罪名落网,10日被裁定723条罪名成立,各自判处1446年有期徒刑。

位于曼谷拍凤裕庭路(Phahonyothin)的海鲜餐厅(Laemgate Seafood Restaurant)是当地知名海鲜餐厅,去年在网路上推出餐点优惠券,其中一款票券提供的10人海鲜自助餐只要880元泰铢(约马币110令吉) ,与一般行情相比异常便宜,吸引大批民众购买。

顾客们一开始可以成功凭票券用餐,但由于使用人数实在太多,餐厅3月22日突然宣布无法取得足够货源与食材满足消费者需求,因此取消销售,停止营业,虽向部分消费者退款,但仍有数百人向警方通报。

已下订并付费的顾客深觉上当,约有350人向警方投诉该公司和两名负责人诈欺,要求赔偿金额高达220万7720铢。

综合《曼谷邮报》、《泰国公共电视台》(Thai PBS)与BBC报导,泰国一间刑事法院10日裁定,Laemgate的2名老板阿皮查特(Apichart Bowornbancharak)与普拉帕索恩(Prapassorn Bowornbancha)被指控触犯《消费者保护法》、《电脑犯罪法》及公众诈欺罪等723条罪名成立,各自判处1446年有期徒刑,对该公司罚款361万5000泰铢。

由于2人都承认有罪,刑期减半至每人723年,但据泰国《刑法》,公众诈欺实际刑期最长20年,因此2人至多坐牢20年。此外,该公司罚款降为180万7500泰铢,公司也被命令赔偿顾客的250万960.99泰铢消费金额。但全案可在1个月内提起上诉。

据悉,尽管泰国《刑法》规定公众诈欺罪的最长监禁期限,但有时因为报案及投诉数量实在太多,诈欺犯遭判处超长刑期的情况并不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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