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房屋租约 应有的资料 (TENANCY AGREEMENT)


租户最怕就是遇到坏业主,漏水不修、水淹不理,准时交租,却被随性提高租金或提前解约。业主也怕烂租户,破坏房屋、不交租金,还霸占了房子怎么赶也赶不走,租赁期结束后屋况惨不忍睹等等问题。当烂租户遇上坏业主,永远都是一个纠纷难题。
这时或许白纸黑字(租赁合约)能保证双方利益,租赁合约是业主和租户在谈判阶段时,双方对已同意的条款所拟定的一份法律文件。 因此,将每个事项以白纸黑字列明是至关重要的,以便能够保障双方的利益。这份合约将是唯一能证明业主和租户之间的关系,因此业主必须认真、精准,并为租户讲解每一个条款,尤其在签署租赁合约时。  
另外,根据1949年印花税法令阐明,一份没有做印花盖章(stamping)的租赁合约还是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但只能作为法庭参考用途,却不能够成为证据(inadmissible in evidence)。如果租赁合约没有做印花盖章(stamping),任何一方想要对违约的一方采取法律行动,那么相关人士需要把合约做印花盖章并支付罚款。更多关于印花盖章(stamping)详情,请参考以下链接:
http://www.malaysiadiy.info/2020/02/blog-post_16.html

一份房屋租约 应有的资料:

出租方(业主):大明
地址:
身分证号码:
联络号码:

见证人:大牛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络号码:

承租方(租户):小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络号码:

见证人:小白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络号码:

1.业主将坐落在(地址)的房屋出租给上述租客,租金为每月 1000令吉。每月1日缴付租金。
2.租期一共24个月,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3.租约有效期只有两年,租户若想续租,必须与业主签署一份新合约。
4.房屋用途为居住,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5.租户不得转租。
6.房屋保证金为2000令吉(2个月租金)。
7.租户不能以扣保证金的方式作为最后两个月的租金,租户必须按月付租直至约满。
8.经过检查,若屋子内无任何损坏,业主在租约满后的两个月内退还保证金。
9.租约期间,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租金。
10.非人为房屋损坏,业主得负责维修,如屋顶漏水,墙壁破裂,水电供应问题等等。
11.若租户超过2个月没按月付租,业主有权提前解约,收回房屋并 要求赔偿4000令吉。
12.参考第10项,业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重新进入屋子。
13.除非双方另行协商,任何一方若提前解约,必须向另一方支付4000令吉作为赔偿。
14.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由承租方(租户)支付。如:电费、水费、管理费等等。
15.出租方(业主)提供的物品不得转让或变卖。如:冷气机、洗衣机、冰箱等等。

(租户签名)
(见证人)

(业主签名)
(见证人)

*“一个好租户,抵得三个烂房客”,一个好的租户能够为房东带来更高的收入、更少的麻烦,因此,当你遇上一个时,必须设法好好留住他。

可以在以下链接下载英文及马来文样本参考:

房屋租约(英文完整版)
TENANCY AGREEMENT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t_glKPlWrdGUVW_gGribv8lZSP0swJfr/view?usp=sharing

房屋租约(马来文完整版)
PERJANJIAN PENYEWAAN RUMAH UNTUK KEDIAMAN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ooY01OXF2eBBAhOuoyBewbs5JJdRjIBO/view?usp=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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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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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见证人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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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room rental boleh pakai tenancy agreement ini 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