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您知多少?种类、语文、条例、需求、分配、检讨、更改、结婚、离婚、再婚。Will


(什么是遗嘱)
遗嘱是一份依据法律程序所作出的文件说明一个人死后怎么样处理他遗产的心愿及谁负责处理死者的遗产。

(一份有效遗嘱的需求)
1)西马及砂拉越的立遗嘱者,必须18岁以上,沙巴则是21岁。
2)可以任何语文书写(如果遗嘱不是以国文或英文来书写,当要申请遗嘱授权令,那么就必须要翻译成国文或英文。任何的翻译,也许会备受争议)。
3)立遗嘱者必须在两名见证人面前签名,见证人不能是受益人,也不可以是受益人的配偶
4)见证人必须在立遗嘱者面前签名。
5)执行人若不是受益人及受益人的另一半,可以见证这份遗嘱。
6)立遗嘱者必须神智清醒。
7)一份遗嘱必须是书写的,除非是特权遗嘱(privileged will)。例如,在军队里的兵士、海军、海员在值勤时,都可以立特权遗嘱。特权遗嘱是口头说的或也可以书写,不过不必立遗嘱者签署。

(遗嘱的种类)
1)INDIVIDUAL WILL (个人、独立的遗嘱)。
2)JOINT WILL (2个人,通常是丈夫与太太,或者更多人的遗嘱. 缺点是当其中一名立遗嘱人离世,整份遗嘱将提呈法庭以致遗嘱完全被公开,导致未离世者的隐私不机密)。
3)MUTUAL WILL (两个人或多人在同一个遗嘱、个别的遗嘱立下共同遗嘱,特点是以后必须有一致的意见,才能对遗嘱做出更改)。
4)LIVING WILL (不被大马承认及实行)。
5)PRIVILEGED WILL ([1959年遗嘱法令]第26条,供军方人员及航海人员在执行任务时设立遗嘱,可以不用书面设立,可以用言语告诉长官或同僚,遗嘱在执行任务完成回国一个月后自动失效)。
6)HOLOGRAPHC WILL (不被大马承认及实行)。
7)ISLAMIC WILL (1959年遗嘱法令不能管制回教遗嘱,回教徒不能分配超过3分1 财富与非血缘人士或非回教徒,3分2将依据 FARAID ACT 固定分配表,分配遗产)。

(何时必检讨遗产分配或更改遗嘱)
1)增添新家庭成员,例如诞生孩子,孙子等等。
2)遗产受益人离世。
3)离婚。
4)再婚。
5)孩子结婚。
6)你改变姓名或受益人改变姓名。
7)受益人破产。
8)法令受到更改。
9)添置或脱售资产。
10)财政状况有大变化。
11)与受益人,或遗产执行人的关系产生大变化。

(遗嘱书写语文)

●法律没有规定遗嘱要以什么语言来书写,可以任何语文书写,但当受益人申请遗嘱授权令时,必须要翻译成国文或英文,任何的翻译,也许会备受争议。

(婚前遗嘱婚后自动失效)
●根据[1959年遗嘱法令]第12条,所有婚前立下的遗嘱,将在婚后自动失效,除非他在遗嘱里注明他将和遗嘱里的某个特定人士结婚。
●但婚后立的遗嘱,不会因为立遗嘱者离婚而作废,所以若想更改受益人须另立遗嘱。

(立新遗嘱前销毁旧遗嘱)
●根据[1959年遗嘱法令]第14条,作废遗嘱有数个方法,如在新的遗嘱里,清楚注明之前所有立过的遗嘱无效,或把旧遗嘱完全销毁,以免被有心人士用作日后争议。

(夫妻同时离世遗产按年龄分配)
●根据[1950年生存假设法令]下,若两个人同时死亡,却不确定是谁先离世,那较年长的那个将被视为较先离世者。
*假设为夫者比为妻者大,那为夫者的遗产将由为妻者继承,再依据为妻者的遗嘱来分配遗产。

(遗嘱不能将提名人作废)
●在有提名的情况下,公积金和保险金是归给受益人的,它们不能归入在遗嘱里头。

(立遗嘱的好处)
●你可以自由选择你的财产继承人而不是让法律来决定。
●确保你的遗产没有分配给你不认识的亲戚。
●避免家庭纠纷。
●减少法律纠纷,和之后的遗产割名的法律手续和费用
●你为你的婴儿孩子选择监护人。监护人将监管你的孩子,并且负责他们的生活费用,健康和教育。

(没立遗嘱依财产分配法令进行)
●在大马,若死者没立下遗嘱,那其财产分配将依据[1958年财产分配法令]来进行。
*更多没立遗嘱依财产分配请参考以下连接:
http://www.malaysiadiy.info/2019/03/1958.html

===立遗嘱常见问题===
:在什么情况下我们申请法庭遗嘱验证或遗产管理委任书?
:当一个人不在时而他有立遗嘱,他的遗嘱执行人将申请法庭遗嘱检验证。不过,当他不在时而他没有立遗嘱,他的家庭成员必须申请遗产管理委任书。

:当一个人不在时而他没有立遗嘱,将会怎么样?
:死者的遗产将被冻结。他的家庭成员必须申请遗产管理委任书以便解开被冻结的遗产。

:在执行遗嘱时,立遗嘱者需要多少位见证人呢?
:在执行遗嘱时,立遗嘱者需要在两位见证人面前签名或盖拇指印。而两位见证人也同时在立遗嘱者面前签名。这两位见证人绝不能是受益人或受益人的配偶。见证人的需要是确保立遗嘱者是在神智健全和清醒以及自愿的情况下立下遗嘱。

:我已经立过一些遗嘱,可是它们皆遗失。最近,我立好了另份一遗嘱。如果在我去世后,任何旧的遗嘱被找到。哪份遗嘱会有效?
:最新那份。

:我将在数月后结婚。我明白如果我现在立遗嘱,结婚将使我的遗嘱作废。这个时候,我应该怎么做?
:你现在可以立遗嘱,不过必须添加一个条文说明你将要结婚不可将遗嘱作废。你必须将要结婚的人之姓名写在遗嘱中。

:离婚会使遗嘱作废吗?
:离婚不像结婚,不会使遗嘱作废。如果你已离婚就应考虑更新你的遗嘱。

:在未来我将继承我父亲的一些遗产,我可以在我的遗嘱分配这些遗产给我的受益人吗?
:是,你可以。

:我与别人共同拥有一间屋子,我能不能立遗嘱分配我的部分给我的受益人?
:能。你能够立遗嘱将你屋子的一部分分配给人。

:我的孩子在什么年龄才会继承我的财产?
:一个人到达 18岁就可以合法地掌管财产。如果你想子女较后继承,就应在你的遗嘱中清楚指明到达何年龄他们才继承。

:我想给所有财富予我的子女,不过,在未来我可能会再有一位或多位子女。我是否有须要重新立遗嘱?
:如果你有意让所有子女继承你的遗产平分,那你没有必要重新立遗嘱。你只是写(子女)此名词而不须列出孩子的名字。此意味着任何生存子女都能享有他的遗产。

:立下遗嘱后,我是否会失去产业的控制权?
:不会。因为遗嘱在立遗嘱者去世后才生效,产业将会根据立遗嘱者的意愿分配。除此之外,立遗嘱者可以在有生之年更改他 /她的遗嘱。

:我可以捐献给慈善机构吗?
:你可以在遗嘱里指定捐献给慈善机构。不过,你需要提名慈善机构的名称以便它是你的受益人。

:如果我今天立下遗嘱,明天却去世,我的遗嘱有效吗?
:是的,它是有效的。


相关法令:

1959年遗嘱法令
Wills Act 1959
Akta Wasiat 1959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XjTXHvqrSLyZgOfb6cH4QXbzIrni9zP3/view?usp=sharing

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
Distribution Act 1958
Akta Pembahagian 1958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Un5rlvMus_sGdZH8wRNlxPHKiMqKWshX/view?usp=sharing

1950年生存假设法令
Presumption of Survivorship Act 1950
Akta Anggapan Kepenakatan 1950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XCMBPEey_lKrZ7IfDyijHVp-OSgjjemK/view?usp=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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