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供完后,取回正本地契手续及程序。Loan Settlement,Discharge of Charge


请问供完房产贷款(housing loan)之后,我要如何向贷款银行取回我的正本房产地契(original title)?我是否需要透过律师事务所才能取回地契?这个解押过程(Discharge of Charge)会涉及什么程序/手续呢?

答:当贷款者供完房产贷款后,贷款银行会发出一封指示信件给予银行的律师事务所(副本发送给借款者),通知律师事务所相关房产贷款已被缴清。在接获指示信件后,律师事务所会联系贷款者,通知贷款者关于银行的指示以及所处理解押手续所需要征收的律师费和杂费。这时,贷款者可以确认相关委任或者委托自己属意的律师事务所来办理解押手续。贷款者之后需要呈交已缴清了的最新的地税以及门牌税给予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会准备解押文件,并提交给相关贷款银行授权代理人(bank’s attorney)以签署解押文件。贷款银行会归还已签署的解押文件,正本地契,正本买卖合约,正本贷款文件给予律师事务所。

所已被签署的解押文件,在执行日起的30天内,需要呈交给内陆税收局做印花盖章 ,而所需要缴付的印花税额是RM10。接下来,律师事务所会提交以下文件以及注册费给予相关土地局以办理解押登记:-

●申请解押的律师信件;
●已盖印花税的解押文件 (stamped Borang 16N);
●正本地契 (original issue document of title);
●真实副本版的已缴清的最新地税 (certified true copy of the latest paid quit rent receipt);
●真实副本版的已缴清的最新门牌税 (certified true copy of the latest paid assessment receipt);和
●副本抵押文件 (Duplicate Charge)。

当解押手续成功被办理后,之前在地契上写明的房产为抵押资产的限制会被解除,而土地局会发出新的正本地契,并归还已盖上解除抵押的副本抵押文件给予律师事务所。

借贷者之后就能向律师事务所领取回新的正本地契以及银行所归还的相关贷款文件。

资讯提供:Rebecca Leong 律师
资料整理:Rebecca Leong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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